根据《营口市大学生退役士兵专考专招工作实施办法》(营政发〔2015〕20号),为进一步鼓励普通高校大学生参军入伍,提高兵员质量,促进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高校毕业生就业,经市政府批准,并结合用人单位需求,决定开展我市2018年大学生退役士兵专考专招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参考人员须为2015年、2016年入伍,2018年退役或2015年入伍、2017年退役、2018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须为营口户籍或营口市生源,及营口地区内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须为营口市应征入伍,并至少服满2年义务兵役(因国家部队制度改革造成的不足2年的除外);
(四)报考事业单位的须具备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报考国有企业的须具有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
(五)具备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六)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均不得报考。
一、招聘计划
按照《营口市大学生退役士兵专考专招工作实施办法》,2018年共有计划109个,其中事业单位59个,国有企业50个。具体岗位于笔试、面试后,选岗前在网上公开公布。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2019年3月20日在营口人事人才网(www.ykrc.com.cn)发布公告。
(二)报名情况及资格审查
今年退役士兵报名已于2月份结束,本次考试采取的是现场报名的方式,只报名,不报具体岗位而且本次考试要求考生诚信报名,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未按时报名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考试资格。
市大学生退役士兵专考专招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大学生退役士兵专考专招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报名信息、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有不合格情况,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
领取时间:2019年 3月28、29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30)
领取地点:营口市退役军人事务局115房间(市二高中对面)
(四)笔试
笔试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由市专招办统一组织笔试。
笔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一张卷,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2019年3月30日(星期六)上午9:00 -- 11:00
笔试地点:市人才中心三楼
(五)面试
笔试结束后,市专招办统一组织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六)加分
大学生士兵根据服役期间的表现进行加分,条件如下:
1.获得营以上嘉奖的加1分;
2.被评为优秀士兵的加1分;
3.平时荣立三等功的加3分;
4.平时荣立二等功或战时荣立三等功的加8分;
5.平时荣立一等功或战时荣立二等功的加10分;
6.获军区以上荣誉称号的加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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