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各普通话证书丢失补办者:
按照辽宁省教育学院《关于2021年寒假放假安排 的通知》要求,寒假期间(2021年1月11日--2月23日)暂停普通话证书丢失补办工作,2021年2月24日后恢复办理。请各补办普通话证书人员在恢复办理后每周一的工作时间内,携带补办证书者本人的身份证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到朝阳市教育局507室办理。
朝阳市教育局
2021年1月20日
原标题:朝阳市关于暂停普通话证书丢失补办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jyj.zgcy.gov.cn/newsContent.php?newsID=5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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